但是卢志强的光彩事业投资集团公司以及旗下的光彩系发展势头已经不可遏制。据光促会的有关人员介绍,这是在光促会发展早期的特殊情况。"光彩事业投资集团公司"的成立确实得到了光促会的认可,光促会同时也表示,光彩事业投资集团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光促会并不能制约光彩系的发展。
资料显示,中国光彩会从1996年起设立会计帐目,经北京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从1997年至1999年度累计收入为6,325,575.74元,累计支出2,076,590.10元,收支结余4,248,985.64元,其中300万元更为专用基金,事业结余1,248985.64元。光促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捐赠,这项收入点总收入的73.9%,其次是投资收益,占12.8%,再次就是基本会费、特别会费与利息收入。
在这其中,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之一正是使用"光彩事业"名称的"中国光彩事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但是光促会方面否认了这一说法。光促会说,"中国光彩事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仅仅是在光促会备案而已,光促会是非赢利组织,从来没有所谓的投资收益。
但是另一方面卢志强对光彩的冠名权用到极致。不久的将来,北京光彩事业发展中心将熠熠矗立在首都的十里长街,位于长安街东单路口东南角,距天安门广场仅2公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是长安街六大形象工程之一,预计总投资35亿元人民币,由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美国泛海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创业发展公司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共同投资,北京光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营。
光彩促进会这一公益性事业团体与光彩投资这一经营实体并驾齐驱,似乎有折射"光彩"之嫌,而在险相环生的证券市场上,光彩建设将折射的角度加大。
资本阴影
2001年4月,光彩建设配股成功,实际募集资金约人民币40,160万元。然而时隔3个月,2001年7月25日,公司发布中期业绩预警。2001年9月24日至9月28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对光彩建设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1年12月3日向光彩建设发出《关于要求光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光彩建设的有关人士抱怨,整改要求基本上替以前的南油物业漂洗油渍……
但是也有消息人士透露,光彩建设与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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