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微软和IBM达成协议,联合开发OS/2操作系统。根据协议,IBM在自己的电脑上可随意安装,几乎分文不取。而允许微软向其他电脑厂商收取OS/2的使用费。当 时IBM在PC市场拥有绝对优势。兼容机份额极低,洛伊几乎不加思索地同意了。而到了1989年,兼容机市场已达到80%的份额。微软在操作系统的许可费上,短短几年就赢利20亿美元。
当然,双方在OS/2上的合作未能持续下去。微软从1981年就开始开发后来称之为“Windows”的操作系统。 Windows最初版本与OS/2有很大关系。1985年,Windows1.0问世,才真正成为一个产品。而1995年8月,Windows95发布,正式把微软推向计算机业的颠峰。而1992年IBMOS/22.0销量仅100万套,Windows3.0却达1000万套。
称霸天下
没有了埃斯特利奇,IBMPC就失去了活力。IBM霸主地位日渐降低,使失去了对手的盖茨成为无冕之王。1992年,著名电脑作家RobertCringely说“如果说IBM是PC宇宙中的上帝,那么盖茨就是教皇。”而且他正式将微软命名为“偶然帝国”。
借助强大的市场优势和金钱实力,微软屡屡实施“吸功大法”,将许多其他公司创造的新技术新功能纳入自己的产品,尤其是Windows之中,使其成为无所不能的百宝箱。这种形势下,弱小的软件公司的确无法与微软一起参与这场游戏。
的确,微软虽然已是一个庞大的帝国,但 还从未曾真正通过自己原创的设想,开发出市场上巨大的产品。其起家Basic并不是自己发明的,DOS也是从其他公司买来的,Windows用的是Xerox和苹果的技术,Excel其实是Lotus123的复制品,Web浏览器也是借助网景的创意开发的,Word纯粹是 Wordstar、WordPerfect的跟风......这些模仿的产品构成了微软的主要力量。而一些他自己的创意和产品,如Bob、MSN、Slate、Mungo、 Park等则无一成功。
当然,微软的光芒也吸引了美国反垄断法的注意力。199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开始调查微软的市场行为,主要是针对其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一起捆绑销售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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