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沛·阿旺晋美,男,藏族,1910年2月生,西藏拉萨人。
1936年至1959年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民事法官、孜本(审计官)、昌都总管、噶伦,昌都地区解放委员会副主任。1951年任西藏地方政府赴北京谈判的首席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952年至1959年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中将军衔,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筹备处处长、秘书长、副主任,国防委员会委员。1959年至1964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国防委员会委员。1964年至196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代主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国防委员会委员。1965年至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革委会副主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1979年至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1981年至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西藏军区副司令员。1983年至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1987年至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3年至现在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第一届、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届、六届、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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